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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贵溪市李木发要求恢复事业编制

Written on 2014年8月31日星期日 | 31.8.14


[ 时间:2014-08-31 18:03:00 | 作者:李木发 | 来源:六四天网 ]





尊敬的领导:

本人李正贵,男,1942年出生。江西省贵溪市志光镇人,我儿子李木发1994年参加高考,由志光镇人民政府按照省计委、省教委的计划统一委培到上饶师专就读。1996年毕业后由鹰潭市分回贵溪,再由贵溪市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领导小组(由组织部、人事局、教委、计委、编委、财政局、监察局组成)统一分配到志光镇人民政府工作。

工作8年之后的2003年10月,志光镇原党委书记刘长金滥用职权,不惜借精减人员之名强行清退李木发,与此同时以刘长金为代表的30多名正科级以上领导的家属(年龄大、没有文化)不参加任何考试直接由家庭妇女变成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编制干部。在光天化日下,强权霸占了农民子女的编制。

万般无奈下,李木发向上反映并于2004年到人事部咨询,人事部领导解释:“委培生是由省计委统一招收的毕业生,分配到单位上要同等对待。镇里没有改变你干部身份的人事权的。”在人事部领导的提醒下,李木发找到了1996年毕业生分配文件,并查看到了当年毕业生分配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要承认李木发毕业生,国家干部,编委及人事部门给事业编制”[乡镇委培,无县政府章]

经查实:1、没有县政府公章委培的毕业生,分配时都落实了事业编制;2、没有县政府公章的企业委培和自费的毕业生分配到镇政府工作也及时落实了事业编制;3、2003年10月之前是按照国家干部标准计发工资。

综上所述:以任何理由来否认李木发的事业编制都是个“伪命题”。请求现任领导确实关心一下小老百姓的合理诉求。

诉求人:李正贵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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