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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警方未经死者家属同意就将受害者尸体解剖

Written on 2013年8月27日星期二 | 27.8.13


[ 时间:2013-08-27 04:06:51 | 作者:高山 |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
2013-08-26


耿晨父亲在领取证物现场(网络图片)


受害人耿晨。其身份证显示他只有17岁(网络图片)

河南安阳“8·19公交车杀人案”造成了三名未成年人死亡,15人受伤。一位死难者的家人日前反映,当地警方在未经死者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已经将他们孩子的尸体解剖,并要家属在事后签字认可。

中国官方人民网26号报道,河南安阳“8·19公交车杀人案”的一位受害者耿晨的父亲23日向媒体表示,四天过去了,没有任何人通知过他们,他们孩子的死讯。当地警方在未经死者家属允许情况下已经将他们孩子的尸体解剖。

8月19日当天,17岁的安阳吕村镇奇务村男孩儿耿晨去学校领高中毕业证。下午,办完事的耿晨坐上安阳市区至安阳县北郭乡的公交车。在随后的惨剧中,他身中数刀,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已经确认死亡。

耿晨的父亲耿某说,当天晚上11点钟,距离“8·19”血案已经过去了8个小时,耿家人没有接到任何来自警方的通知。夜里1点多,有一个自称是安阳市刑警队姓韩的警官跟他联系,问他是不是耿晨的父母,问了他们的姓名和职业,却只字未提他孩子的情况。之后,警方再也没有跟耿家人联系过。

直到22日晚上。两名自称是安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民警来到了耿家,告诉他们,耿晨的尸体已经解剖了,让耿家人在一份尸检报告上签字。

四川成都维权人士黄琦就此表示,安阳警方的这一做法违背了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

“杀人案发生后,警方应该在第一时间通知家人,而且要解剖尸体应该事先征求家人意见,安阳警方的做法明显错了。”

报道说,愤怒的耿家人希望警方给他们一个说法,并且归还孩子的遗物。

本台记者打电话到离出事地点最近的白壁派出所了解情况,值班的警察答复说,根据常规,警方应该在第一时间通知受害者家人,进行尸体解剖也应该事先征求死者家人意见。但是这个案子现在不是他们派出所办理,他不了解具体情况。

黄琦认为,中国警方和司法部门往往忽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在中国,法律面前,不同社会地位的人会得到不同的对待,有权有势的会得到警方的重视,刚刚开庭的薄熙来案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样公开透明的审判,老百姓是无法得到的。”

山东大学退休教授孙文广对这一情况表示,在安阳的这个杀人案子中,警方不尊重弱势群体的生命。而在中国的其他一些案件中,例如强拆强征案件中,地方政府动用黑恶势力打死人后,作法更为嚣张。

“在一些案件中,黑恶势力打死人后,地方政府和警察还会把尸体抢走,甚至火化,已毁掉证据,让死者家属无法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

四川成都维权人士黄琦认为,中国当局要落实自己讲的依法治国,就必须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如果法律面前不能做到人人平等,那么法律就会失去公信力,就会导致社会动乱。”

安阳白壁派出所的警察对本台记者说,目前安阳8·19案件的凶手已经捉拿归案,当地司法部门正在处理这一案件。

报道说,当地警方承认因为现场混乱,没有及时联系死者家属,警察在工作中确实有疏漏,家属如理解不了可以向安阳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投诉。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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