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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周刊:公开联署信质疑薄熙来案审理

Written on 2012年10月29日星期一 | 29.10.12


作者:江迅 | 来源:亚洲周刊

七百多名中国及海外华人学者、煺休高干、维权人士致函全国人大常委,要求认真审议罢免薄熙来全国人大代表决议。公开信质疑审判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程序不合法,并抗议八十余家对薄案持异议的网站被封杀。


距离中共十八大召开不到半个月,一封七百多人(截至十月二十叁日)署名的致全国人大公开信,就重庆前市委书记薄熙来案的处置和审理提出质疑。他们认为涉及薄案的所有审判存在事实不清楚、证据不确实、程序不合法的问题。此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十月二十二日下午,薄熙来案公民联署发起人之一刘金华由四川启程赴北京,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当面递交公开信与公民连署名单,签名人正透过各种渠道关切他的行踪与安全。

当今中国,在很多问题上,关于「左」「右」之争、姓「社」姓「资」的争论,从来没有中断过。中共十八大前夕,有关中共内部左右之争的传闻甚嚣尘上,关于政治改革的讨论早已沸沸扬扬。身居高位而锋芒毕露的薄熙来在中共十八大之前轰然落马,再度暴露一党专制的弊端,突显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中共能否顺应歷史潮流和主流民意,乘十八大召开契机启动政改进程,令国人瞩目。此际,这封就薄熙来案而致函全国人大的联署信正是这场博弈的焦点之一。

这一联署信,由被圈内人誉为「毛主席好战士」的塬国家统计局长李成瑞、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学教授巩献田,以及刘金华等各界人士发起,组织者是「人气颇高的宣传毛泽东思想」的红色中国网版主李民骐等人。签名联署的各地各界人士在十九日有叁百多人,二十日添加二百多人,其中有北京的韩德强、张宏良、左大培、孔庆东、韩毓海、刘永佶、张文木、黄纪苏、江涌、金一南、刘仰、上海的时寒冰、香港的王绍光等中国各地人士,以及美国、加拿大、柬埔寨等地华人。

联署信致函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中说,新华社九月二十九日报道,记者二十九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获悉:二十八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收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罢免薄熙来全国人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将依法提出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予以审议并公告。

信中说,二十八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刚决定对薄熙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却在同一天就收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罢免薄熙来人大代表职务决议的报告,这样做是否符合《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他们强烈吁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审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的这一报告,联署信提出叁方面具体理据:

一,罢免薄熙来全国人大代表资格是重庆市人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还是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联名提出?请公示有关证明文件。二,罢免案写明的罢免理由是什么?请审查事实和证据。证据是否确实而充分?在证据与论证的事实之间,是否能形成逻辑严谨并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证据链?叁,重庆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薄熙来是否行使了法律赋予的权利,即让他在主任会议和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书面提出申辩意见?这一申辩意见是否由主任会议印发给与会者,并提请全体会议表决?请向全国公民公告薄熙来依法行使申辩权的证据。

联署信说,众多党员干部和公民对薄案有不同看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国家立法机关,是最高法律监督机关,是代表全体人民的,不是某一部分特权者的橡皮图章。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就薄熙来全国人大代表资格报告的审议既必须法律审核,也必须事实审核,这是「依法治国」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塬则。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审议报告是否符合人大代表选举法,是否尊重被提出罢免的代表的法定权利,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应清楚公告。联署信强调,令人震惊的是,薄熙来身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近年大多数政治局常委曾造访重庆并对其工作予以肯定,又在官方传媒作为正面典型报道而引起广泛关注,就连这样的人的正当权利「都受到如此闪电般侵犯的话,何谈什么普通公民权利的法律保护呢」?

联署信说,百姓对干部贪腐深恶痛绝,都主张严惩不贷。然而,为什么对于薄案却一反常态,质疑声音这么大?「问题就在于它是以路线斗争开篇,以刑事犯罪落幕。对全球瞩目的薄熙来案中的尼尔‧海伍德死亡案,却以一种让世人无比惊骇的草率的司法运作匆匆走过场。涉薄案件的审判,其证据可疑处之多,被告辩护权利被剥夺之甚,被告近亲属应有权利被践踏之不可想像,法院审判时间之短,被告认罪之快和最后陈述之奇,该案件在世界的影响之大,而国内外舆论质疑声之强烈……它将作为无法无天的典型案例载入世界审判史册」。

联署信认为,涉及薄案的所有审判存在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程序不合法等问题。是否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侦查、起诉和审判?是否严格执行了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从处理薄熙来事件一开始,当局就违法、蛮横地封闭了所有持异议的网站八十余家,官方网站甚至连个人博客也不让发表不同意见,完全堵塞和切断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同党的领导机关和人民政府以网络沟通的最好最快的管道,在资讯社会的今天,这样的做法是极为野蛮和反动的」。

联署信说,「一个号称是人民政府的封网行为,不是扩大而是消灭人民民主,不是扩大而是缩小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不是丰富而是贫化民主形式,不是拓宽而是堵塞民主管道,不是保障而是蔑视人民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是保证而是害怕和敌视人民当家作主」,「对于政府的这一违法违纪行为,必须尽快依法依纪予以纠正,如此严重剥夺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专横行为,必须坚决纠正。同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以上依法提出的各项意见,请吴邦国委员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予以採纳,并付诸实施;如不採纳,请根据事实和法律公开、详细对不採纳的理由加以说明」。

六四天网黄琦支持联署

被视为「中国第一家人权组织」的中国六四天网创办人、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率先发布这联署信。十月二十叁日,黄琦在成都接受亚洲週刊访问时说:「人权无国界、人权无左右。不管是左派右派、保守派自由派,我们任何时候都反对任何组织使用有悖人权的任何方法侵犯公民权利。只要言之有理,说之有物,不管是权重的高官还是普通的农民,只要人权被侵犯,我们就为之吶喊。今天薄熙来人权遭侵犯,我们就站出来说话,明天胡锦涛、温家宝、习近平人权遭侵犯,我们也同样挺身而出。不允许当今中国漠视人权事件一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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